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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08-04-23 11:45:23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总结我镇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进一步认识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重要意义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自2007年在我镇实行以来,各村(居)按照为民服务的内容、程序、要求成立了组织,落实了人员和场所,简化了办事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服务质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是在推行全程代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与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尚有较大差距。一是运作不够规范,少数村代理职责不明确,对需到镇直单位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没有全程代理,违背了全程代理的基本要求。二是上下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着“上梗塞”和“下淤塞”现象,致使一些全程代理事项出现难办、拖办问题,不能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结,村级代办点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宣传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对全程代理的性质、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范围了解不够,影响了全程代理作用的发挥。四是少数镇、村工作人员素质偏低,存在着热情不够、业务不精、人浮于事等问题。
   实践证明,推行“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解决了老百姓“办证难”、“办事难”的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经济发展。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稳定;弘扬了心系群众的良好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是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转变机关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优化经济环境的具体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是镇、村适应深化改革,强化整体服务功能的有效形式。各村、镇直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长期坚持,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内容和操作程序
   镇、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是新时期为民服务的新的工作制度,新的工作要求,新的办事方式,是指在镇直相关单位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站,在各村(居)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村民小组设临时代理点,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凡群众到镇、村办理有关事项,只需向全程代理点(室、站)提出办事申请,提供有关材料,由全程受理机构确定专门承办人帮助申请人全程代理办事,并将办理结果情况通知申请人。
  (一)镇、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项目主要包括:
   1、生育审批及证明。2、户口转迁。3、建房审批。4、农村合作医疗。5、外出就业有关证明。6、林业采伐许可证及林木外运证。7、接转党团关系。8、信访接待。9、法律咨询等。各单位应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努力扩大代理服务内容。
  (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基本操作程序
   1、申办人向为民服务受理点(室、站)代理员提出代理申请。
   2、申办人向代理员提供代理项目所需资料和按规定上交的费用。
   3、代理点审查符合条件者要登记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台帐。
   4、填写承办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给申办人。
   5、在承办期限内由代理员到镇直相关部门代办(需到市直部门办理事项由代理员交镇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代理员负责到市级单位办理)。
   6、代理办结后,由代办员将办理事项或有关咨询结果送达给本人。
   7、征求申办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时限要求
  1、申办人申请办理事项资料齐全或政策法规服务咨询相对简易的事项,代理员自受理之日起,3天内要将办理结果交申办人。
  2、需现场踏勘或其他不能立即办理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办理期最长不超过15天。
  3、申办人因申报资料不齐全影响全程代理的,代理员必须一次性告知申办人,代理时限从申办人补齐材料之日起不超过10天。
  4、承办事项超过总承诺期限的,全程代理人应向申办人说明原因,给申办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先由代理人照价赔偿,再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代理员应全心全意为申办人服务,不得向申办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违者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各村(居)明确一名干部为代理责任人,同时将代理的范围、程序等有关要求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让群众明白,对全程代理的时限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对代理事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作为全镇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机构
  各村(居)委会办公地点为固定全程代理代理室,要抽调专人办公,受理点工作人员应挑选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工作水平高的同志担任,代理站(室)工作人员名单于3月10日前报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进一步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有关制度
  推进镇、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建立公开规范的服务制度,全程代理服务要坚持公开公正、合理合法、优质高效的办事原则,对服务范围内代理项目、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全程代理站(室)要建立统一的登记簿和承办单,对受理申请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双休日和节假日受理室点工作人员应安排值班,实行无休日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完善镇、村两级联动服务机制,镇直有关部门要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要建立健全接转办理制度,镇为民全程代理站要加强与村全程代理室的工作配合,对需由镇为民全程代理站办理的事项,由村受理点直接转交到镇全程代理站限时办理。三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全程代理各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投诉电话:8612001、8612004,接受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投诉,建立回访复查制度,定期对全程代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要将全程代理的实施情况作为创建“人民满意的基础站所”、五好村党支部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抓好落实。

  四、 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要把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的情况,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的重要职责,镇党委要将进一步加大组织指导力度,切实把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作为评选“五个好”村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并组织人员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党支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不断完善全程代理;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程代理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要求等,使之家喻户晓;镇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基层站所履行好职责,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推行全程代理制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为民办事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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