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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目的
防治干旱,抵御干旱灾害,为了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州、市人民政府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结合板桥镇的实际现状,编制预案。
三、 编制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益。
四、 我镇自然特征
板桥镇位于恩施市西北边陲,与重庆市奉节县接壤,距恩施城区75公里,位于清江上游,山大人稀,历史上一直是川、渝、鄂、湘重要的边贸口子镇,也是湖北省纳入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省际边贸口子镇。
板桥镇位于大巴山南麓,巫山山脉尾端,属典型的高山区域,平均海拔1666米,受中亚热季风湿润气候的影响,平均气温12℃左右,常年降雨量1402—1894mm,全年无霜期175天左右。
河流分布:我镇只有新田流料河和居委会—大木青龙河两大水系。
五、 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 行政区划,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辖区6个行政村,3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3184人,山大人稀,居住分散。
2、 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
我镇国土面积37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500亩,主要栽培玉米、土豆、芸豆、烟叶、蔬菜、党参、小药材等,国内生产总值2.06亿元,人均收入2184元。
六、 我镇抗旱工程和非总程体系现状
板桥镇地处高山,境内森林覆盖率高,年降雨量相对充沛,有人口居住区,基本无大沟、大河长流水,所以水资源基本上是下雨后的地表径流水,这种水资源就决定了水量和水源保证率不够,属工程式缺水,也就决定了其保护和利用方式:提高用水效率,修建集雨水窖和修建容积较大的供水池。
板桥镇集镇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576立方米,有一处10000立方米的塘堰(青岩湾),五处蓄水池(蓄水量1000立方米),其用水户400余户,受益人口5400余人。
全镇除集镇供水工程外,有蓄水池200口,蓄水量4000立方米,境内设置人工防雹点(可实施人工增雨)1处。板桥镇地下水位较低,故无地下水工程。
七、 抗旱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 组织机构
设立板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全镇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
各村相应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防旱抗旱指挥体系。
(二) 工作职责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 镇防旱抗旱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全镇防旱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拨和调度全镇抗旱,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工作,开展灾后处理,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 镇防指办职责:负责全镇防旱抗旱日常工作,制订防旱抗旱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负责重要水源工程的供水调度,协调开展人工增雨工作,为镇委、镇政府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详见镇办发[2007]9号文件)
八、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水库蓄水和供水情况;灾害对集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水力发电、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九、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轻旱)、中度干旱(中旱)、严重干旱(重旱)、特大干旱(特旱)。
按照现有的观测和统计数据,本指标体系采用12个单项干旱指标(见附件)。
十、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能力,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3、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4、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
5、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 ,镇防指、各部门单位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6、 队伍准备。建立专业性抗旱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7、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三) 气象信息、河流水位预报
由防汛办及时向有关部门了解实时气象天气信息监测和报告(降雨、气温等情况),河流实时流量的测报,及时向镇防指及有关单位提供资料,为预警提供依据。
十一、干旱预警发布
(一) 干旱预警等级一般分为四级。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轻度干旱。
(二) 干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程度、方式和范围
由防指办、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各村组旱情监测人员通过电话、警车、广播等通知。
十二、抗旱应急响应
由各村(居)委会书记领导的旱情监测信息员按干旱指标内容向镇防指办报告(具体到户、到田块后确定干旱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旱情未解除时实行日报告制。
(一) 轻旱(综合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
1、 由镇防指办及时了解,核实受旱地区旱情,受灾情况。
2、 部署并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好抗旱水资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等各项制度,保障抗旱水源。通知各村(居)委会在已有水池边或有水源而无工程处建临时蓄水池 (坑内垫防渗塑料),解决干旱问题。
3、 向镇防指领导报告旱情。
4、 由镇防指办填报旱情报表,并上报市防指办(8284461)。
(二) 中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中度干旱)
1、 镇防指办:
⑴由防汛抗旱指挥长组织召开由水利水产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管理站、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安监办、乡建办、供电所、烟草站、变电站、集镇水厂、6个行政村等部门单位参加旱情会商会,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旱抗旱具体措施。
⑵由各村主任汇报旱情动态、发展变化。
⑶向市防汛办报告并发送旱情通知。
⑷协调供水部门、村(居)委会做好科学调度,对蓄水池等水源实行统一调度、节约用水。
⑸部署指导受旱地区开辟新水源,调配抗旱水源。
2、 水利水产服务中心
指导全镇防旱抗旱工程建设和预报,了解受旱地区的降雨、气温等情况,及时协调供需水矛盾,防止水事纠纷事件,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3、 农业服务中心
⑴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旱灾对农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填报旱情报表报镇防汛办。
⑵指导农业抗旱工作,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推行节水耕作技术。
⑶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指导农户实施抗旱措施。
4、 林业管理站
⑴收集、统计林业受旱情况,填报旱情报表报镇防汛;
⑵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⑶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5、 安监办
⑴及时协调供需水矛盾,防止水事纠纷事件;
⑵加强抗旱期内的安全监督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⑶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6、 烟草站
⑴及时收集统计烟叶受旱情况,填报旱情报表报防汛办;
⑵提出抗旱措施建议,指导烟农实施抗旱措施。
7、 供电所、变电站
⑴科学调度本镇电网,落实各地用电指标,保障抗旱电力供应;
⑵提出抗旱措施建议。
8、 乡建办
⑴及时了解集镇供水情况,协调供水单位供水矛盾防止水事纠纷事件;
⑵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9、 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加强防旱抗旱宣传报道,根据镇防指提供的旱情材料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受旱和抗旱情况。
10、镇防指办履行职责,向市防指办上报旱情。
(三) 重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严重干旱)
1、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⑴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防指成员单位抗旱会商会或抗旱紧急会议,部署全镇抗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
⑵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掌握抗旱动态,根据旱情发展,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宣布全镇进入紧急抗旱期。
⑶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各种应急性抗旱措施,抓住时机,实施人工降雨。
⑷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安排应急抗旱队,实行临时送水,实行限量限时供水。
⑸向上级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请求镇政府安排必要的抗旱资金。
2、镇防指办
⑴加强对人饮蓄水塘堰,供水水源地的水量监测。
⑵部署指导各村加强水资源统一调配,调整农业灌溉用水,确保集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维护供水秩序。
⑶及时协调供需水矛盾,防止重大水事纠纷事件。
⑷向市防指办汇报旱情。
3、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⑴协调镇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援各地抗旱工作。
⑵督促受灾地方落实抗旱各项对策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旱情和抗旱情况。
4、财经所
负责组织抗旱资金,并下达镇安排的抗旱经费,会同镇防指防汛办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
5、 农业服务中心
⑴指导受灾地区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剂旱作物种子、种苗、帮助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⑵组织抽水设备及零配件供应。
6、 林业管理站、烟草站
⑴收集、统计林业受旱情况,填报旱情报表报镇防汛;
⑵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⑶提出抗旱的措施建议。
⑷及时收集统计烟叶受旱情况,填报旱情报表报防汛办;
⑸提出抗旱措施建议。
7、供电所、水厂
⑴供电所负责所辖区发电和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抗旱救灾用电。
⑵水厂负责协调集镇供需水矛盾,确保集镇饮水安全。
8、卫生院、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⑴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及时向镇防指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卫生人员赶赴灾区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⑵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并及时向镇防办提供相关信息。
9、派出所
协助处理水事纠纷事件,维护旱区社会治安秩序。
10、 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⑴负责开展防旱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镇防指审定的旱情、灾情。
⑵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抗旱建设。
11、 镇防旱抗旱指挥部其它成员单位
按照各自职责,各就各位,做好本单位的防旱抗旱工作,组织有关应急力量进入全面临战状态,主要领导要关口前移,靠前指挥、深入旱区,组织落实防旱抗旱各项措施,随时听从镇防指办的指挥、调度。
(四)特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及特大干旱)
在落实重旱时各项抗旱救灾工作的基础上,镇防指及各成员单位要把防抗旱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及时研究部署防抗旱特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旱情及防抗特旱工作的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十二、定期会商制度
(一) 发生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每10-30天会商一次;
(二) 发生严重干旱、特大干旱时,每5-20天会商一次;
(三) 发生重旱、特旱时,或启动本预案后,镇防指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
十三、应急保障工作
根据抗旱工作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各职能部门单位要确保落实到位。
(一) 资金保障
镇财经所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调拨各级和各部门使用,具体责任人:廖康明,成员:陈刚、郭凡强、向勇、贺春、吴平。
(二) 物资保障
1、 物资储备。镇防指及各部门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要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
2、 物资调拨。
⑴调拨原则:先调用村级抗旱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再调用镇级的抗旱储备物资。
⑵调拨程序。镇里抗旱物资的调用,由村委会向镇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镇防指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⑶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三) 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的生活生产用水。
1、应急性建蓄水池,在实施人工增雨或有自然降雨信息时,充分利用雨洪资源,用塑料胶纸防渗,根据地势就地挖坑蓄水,确保农村人畜饮用水,坚持抗旱与防洪并举。
2、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实施人工增雨,由信息组通知群众作好蓄水准备。
3、对水源实行统一调度,重点抓好集镇一处塘堰(青岩湾)五个蓄水池的抗旱用水调度,必要时由镇防指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4、各村也要做好在各村修建的集中式、分散式的供用工程,对水源实行统一调度,必要时可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5、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6、请求上级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四)应急队伍保障
镇防指与各村、部门单位抗旱领导小组根据气象信息,做到早动员、早准备,抓住时机、开沟扎当,制作简易蓄水池,实施人工降雨,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1、 以镇政府、村(居)委会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 抗旱服务组织:成立抗旱应急队。
抗旱应急队负责人:杨维成。
队 长:张金元
镇政府设立两个分队:
一分队:
队 长:徐斯凤
副队长:周 伟
队 员:廖雪峰 向 勇 龚道辉 吴 平 黄自斌
郭凡强 刘诗元 向元武 秦 探 张自洲
黄晓亮 薛 平 周建平 于明途 刘天华
司 机:周 伟
二分队:
队 长:刘 胜
副队长:王高成
队 员:潘祥才 赵昌林 谢作寿 向香恒 谭 洪
陈丛洲 李昌华 费发学 谭良卫 董 兵
司 机:刘 胜
各村也应相应的成立应急抢险分队,由各村书记任旱情监测责任人。各村主任为抢险分队队长,其成员为各村组干部。
(五)技术保障
1、建立旱情监测体系。成立旱情监测组,负责监测全镇河道流量、库水量、降雨量及气温等动态信息,对旱情作出分析和趋势预测,为领导决策和指挥抗旱减灾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负责人为许清成,成员有曹岳兵、阳家猛、谭平、宋登菊、冉运生、各村组负责人。
2、建立人才库,发生旱灾时,由镇防指统一调度,派出这些老领导、老技术人才指导防旱抗旱工作,具体由许清成负责,其成员有:王先海、章定轩、聂清吉、张明田等有经验的退休老干部。
(六)治安保障
板桥派出所应协助镇防指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保证抗旱救灾工作,具体责任人为周伟,成员有:向元武、秦探、刘诗元、薛平。
(七)宣传与培训
对抗旱节水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技术培训,具体责任人为广电服务中心主任陈鹏飞,成员有:聂敏(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谭文俊、周荣成、聂荣。
1、 利用广播电视来进行抗旱节水知识的专题讲座。
2、 各村由各组干部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必要时可以请市防指技术人员进行专题讲座。
十四、信息报送制度
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上级防汛办及时上报受旱情况。板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旱情情况,按程序报批后向上级防汛抗旱部门报受旱情况。
(一) 旱情报告制度
1、 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各村、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旱情并上报镇防汛办,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
2、 旱情统计上报。镇防指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二) 信息报送
1、 报表报送。平时信息报送一般以表格报送,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填报。
2、 书面材料。旱情严重时,除正常填报旱情统计报表外,应另报书面材料。
3、 一些重大抗旱举措和行动要及时上报。
(三) 报送方式
一般用电话和书面报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网络等方式。
板桥镇防汛办值班电话:8612001。
十五、其它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负责编制和组织培训,在预案启动中,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应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2007年3月15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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