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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背景
2007
年
5月
15日
至
17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青岛召开了“城市生态公墓建设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继
2005年
11月浙江宁坡“生态公墓建设”会议后又一次推进城市生态公墓建设的重要会议。会议认为,推进生态墓地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会议初步统一了对生态公墓的认识,农村生态公墓就是“三变”,即:由修墓变植树,由坟包变树林,由滥埋乱葬变统一安葬。
我省出台了生态公墓建设五年规划,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我省将大力推进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使
1/3的公益性公墓变成生态公墓。
结合恩施州、市民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板桥镇根据《集镇新区建设规划》的要求,拟建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二、
项目区概况
板桥镇是湖北省省际重要的边贸口子镇,东邻重庆市著名风景旅游区“天坑地缝”,南距恩施州首府
88公里,西滨黄连之乡利川市,北达长江奉节港
102公里,省际干线鄂渝公路贯穿全境,是连接鄂渝两省的咽喉之地。全镇已开通程控电话、光纤通信、移动通信、国际互联网等现代化通讯网络,交通、通讯十分便利。境内盛产驰名中外的——中国板党,拥有举世闻名的中国南方天然草场、恩施大峡谷、世界上最长的暗河地质遗迹公园等旅游观光圣地。板桥镇共辖
6个村(居)委会,
39个村民小组,
23200余人。全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
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一)
必要性
1、
我省目前人均耕地只有约
0.8亩
,而殡葬行业仍以地墓为主,“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逐渐突出。所以,实施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是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的需要。
2、
板桥镇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正逐渐兴起,但是乱埋乱葬的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板桥集镇的整体形象,影响了板桥镇旅游业发展的大局。所以,修建生态公墓是板桥镇发展的需要。
(二)
重要意义
1、
推进生态墓地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2、
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3、
对于改革殡葬观念,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习俗的改革等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四、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规模
项目以园林式、生态化形式建造经营性公墓,利用板桥镇社区居委会鄢家湾庙坪的荒山瘠地和部分疏林地建成一处占地面积达
35亩的集镇生态公墓,按墓均占地
4平方米,年均入葬
50座计算,可使用
50年,建设初期墓区绿化率达
40%,采用深埋深葬等新的丧葬方式后,绿化率达
85%以上,真正建成“绿色生态公墓”。
(二)建设内容
1
、修建一条从集镇通往鄢家湾庙坪墓地的公路。
2
、墓区内绿化工程。
3
、祭扫通道硬化工程。
4
、墓园大门、灵堂及工作生活用房、墓区景观休憩亭等建设工程。
5
、建停车场、围墙等工程。
6
、水电等配套工程。
五、
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概算
1
、解决公墓区用水需资金
80000元
1)
建水池一口
200m3×
200元
/m3=40000元
2)
需水管
2000m×
8元
/米
=16000元
3)
人工工资
120人×
80.00元
/个
=16000元
4)
其他费用
8000元
2、
解决公墓区用电需资金
50000元
1)
需电杆
10根×
720.00元
/根
=7200元
2)
需电线
1500米×
4.5元
/米
=6750元
3)
人工工资
150人×
80元
/个
=12000元
4)
变压器及室内安装
20000元
3、
新修至公墓区公路
1条需资金
103800元(主公路长
1620米、宽
4.5米,坡度
9%)
1)
土方
1000m3×
10元
/m3=10000元
2)
石方
2000m3×
20/m3=40000元
3)
水泥浆砌驳岸
860m3×
40元
/m3=34400元
4)
需征地
1.2亩×
12000元
/亩
=14400元(土地征用费)
5)
征用自留山需补偿
5000元
4、
公墓区墓地建设需资金
257610元
1)
需征地
32亩,其征地补偿费
122300元
A
.征用荒地补偿费
54800元(
27.4×
2000元
/亩)
B
.征用责任田补偿费
67500元(
7.5×
9000元
/亩)
2
)墓区内道路修费需资金
44000元
A
.修建
3米宽的循环人行道长
1200米,需资金
36000元
(
3 m
1200m×
0.1m
=
360 m3×
100元
/ m3=36000元)
B
.修建
2米宽的人行道长
4
00
米,需资金
8000元
(
2m×
400m×
0.1m
=
80 m3×
100元
/ m3=8000元)
3
)墓地梯型式浆砌
992.5m3×
92元
/m3=91310元
2500
个墓位×(
1.6m
+
2.5m)×
2×
0.3 m×
0.3 m
=
922.5 m3
×
92.22元
/m3=91310元
5、
灵堂建设需资金
252000元
1)
门卫室
20m2×
900元
/m2=18000元
2)
悼丧厅
2
60m2×
900元
/m2=234000元
6、
停车场建设需资金
44000元
1)
平场地
6
00m2×
20元
/m2=12000元
2)
水泥地平
6
00m2×
0.3m×
100.00元
/m3=18000元
3)
堡坎浆砌
140m3×
100.00元
/m3=14000元
7、
修建公共厕所
1栋需资金
50000元。
8、
墓区绿化需资金
120000元
9
、生活用房
150000元
10
、大门
50000元
11
、围墙
200000元
12
、墓区景观休憩亭
30000元
13
、办公用品等设施
100000元
合计
1487410元
(二)资金筹措
招商引资
150万元。
六、项目建设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阶段(
2007年
10月至
2008年
2月)
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申报工作专班,撰写申报材料,向有关部门申报项目。
(二)项目准备阶段(
2008年
3月至
4月)
项目批复后,制定合理实施方案,并进行项目工程招标签定相关合同,完成土地、山林的划拨工作,并做好征占土地、山林的相关补偿工作。
(三)项目实施阶段(
2008年
5月至
11月)
按照项目要求及工程合同进行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
竣工验收阶段(
2008年
12月)
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程量,并申请上级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七、效益分析
(一)、社会及生态效益
1
、板桥镇集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保护国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变目前农村无序的丧葬习俗,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
、板桥镇集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程。
3
、板桥镇集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规范丧事行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发挥辐射、示范和引导作用,面向农村、服务农村、净化社会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经济效益
据统计,我镇现有
23200余人
,按正常死亡率
6‰计算
,每年死亡
140人左右。项目建成后,每座墓地按
2000元,每年公墓墓地纯收入约
28万元左右(
140
人×
2000元
/人
=280000元
),其他配套服务经营收入
500元
/次,每年收入约为
7万元左右(
140人
×
500元
/人
=70000元
), 每年总收入可达
35万元(
280000元
+70000元
=350000元),项目回收期约为
4年(
1500000÷
350000≈
4)。每亩土地约
40%作为公共用地,每座坟占地面积
4平方米,一亩地可葬坟
70座,共可葬坟
2500座。
八、组织管理
1
、板桥镇成立生态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民政办、乡建办、财经所、社区居委会、路管站、国土资源所、林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协调,并建设好该项目。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要进行监督,确保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达标。
3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报帐制,建立财政专户、专帐,由财经所派专人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实施质量及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项,同时搞好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工作。
4
、该项目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各级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5
、该项目建成后,由镇民政办、乡建办、社区居委会共同成立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后续运转管理工作,发挥好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九、结论与建议
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对今后板桥镇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符合省、州、市的要求,符合板桥实际,符合板桥发展规划,建议上级各部门对本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批准立项,早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