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板桥镇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网管信箱┃网站管理
 首页  板桥要闻  领导之窗  统计信息  重点资源  政务公开  文明创建  招商引资  区域经济  板桥党建  旅游天地  领导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招商引资 >> 正文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08-04-07 16:36:46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建 议 书

第一章 总论

1. 1   项目建设名称和建设单位
1.1.1  项目名称: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1.1.2  建设地点:恩施市板桥镇板桥社区居委会鄢家湾(庙坪)
1.1.3  建设性质:新建
1.1.4  业主单位:恩施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1.1.5  项目负责人:崔宇辉
1.1.6  项目主管单位:恩施市民政局
1.1.7  项目管理负责人:

1.2   项目指导思想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主要是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通过规范丧葬行为,改变目前农村无序的丧葬习俗,美化社会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3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1.3.1 在板桥镇社区居委会鄢家湾(庙坪)建“绿色生态公墓”墓园一处,利用荒山瘠地和部分疏林地建成以园林式经营性生态公墓,占地面积达35亩;
1.3.2 修建一条从板桥集镇通往鄢家湾(庙坪)墓地的公路;
1.3.3 墓区内绿化工程;
1.3.4 祭扫通道硬化工程;
1.3.5 墓园大门、灵堂及工作生活用房、墓区景观休憩亭等建设工程;
1.3.6 修建停车场、围墙等工程;
1.3.7 水、电等配套工程。

1.4 项目实施进度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即:2007年10月—2008年12月。
1.4.1 2007年10月—2008年2月完成项目申报;
1.4.2 2008年3月—2008年4月制订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招标,完成土地、林地的划拨工作;
1.4.3 2008年5月—2008年11月完成项目设计的工程建设;
1.4.4 2008年12月组织验收。

1.5 项目投资估算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设计总投资150万元。
1.5.1 公墓区用水工程8万元;
1.5.2 公墓区用电工程5万元;
1.5.3 新修至墓区公路10.38万元;
1.5.4 墓区建设工程29.96万元;
1.5.5 灵堂房屋工程25.2万元;
1.5.6 停车场工程4.4万元;
1.5.7 墓区洗手间工程5万元;
1.5.8 墓区绿化工程12万元;
1.5.9 办公及生活用房工程15万元;
1.5.10 墓区大门工程5万元;
1.5.11 墓区围墙工程20万元;
1.5.12 墓区景观休憩亭工程3万元;
1.5.13 办公用品及其他设施7.06万元。

1.6  资金筹措
招商引资150万元。

1.7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
1.7.1 板桥镇现有人口23200余人,按正常死亡率6‰计算,年死亡140人左右。项目建成后,距集镇较近的大木、穿洞、老板桥、老鸹石、让水坝、蒿坝等村组的百姓年至少有50人葬入公墓;
1.7.2 项目建成后,每座墓地可卖2000元、配套经营收入8000元,每葬1人可收入1万元,年葬50人可收入50万元,按50%计算管理费用及相关成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年。
1.7.3 项目建成后,墓区内40%作为公用地,每座坟占地4㎡,共可葬坟2500座,总收入可达2500万元。

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由来和简述
2.1.1 随着国家民政部不断的加强对生态公墓建设工作的重视,湖北省出台了生态公墓建设五年规划。结合恩施州、市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恩施市板桥镇根据《集镇新区建设规划》的要求,拟定了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
2.1.2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是: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主要是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类、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通过规范丧葬行为,改变目前农村无序的丧葬习俗,美化社会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1.3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修建一条从板桥集镇通往鄢家湾(庙坪)墓地的公路;墓区内绿化工程;祭扫通道硬化工程;墓园大门、灵堂及工作生活用房、墓区景观休憩亭等建设工程;修建停车场、围墙等工程;水、电等配套工程。

2.2  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007年5月15日至17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青岛召开了“生态公墓建设座谈会”,这次会议是继2005年11月浙江宁波“生态公墓建设”会议后又一次推进生态公墓建设的重要会议。会议认为,推进生态墓地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会议初步统一了对生态公墓的认识,农村生态公墓就是“三变”,即:由修墓变植树,由坟包变树林,由滥埋乱葬变统一安葬。
湖北省出台了生态公墓建设五年规划,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我省将大力推进树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使1/3的公益性公墓变成生态公墓。
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3  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3.1 项目提出的必要性
板桥镇目前人均耕地不足1亩,25度以下耕地人均不足0.5亩,而殡葬行业仍以地墓为主,“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非常突出。所以,实施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是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的需要。
板桥镇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正迅猛发展,板桥又在旅游的主要通道上,乱埋乱葬、无序安葬,有碍观瞻,破坏了板桥的整体形象,影响了板桥镇旅游业发展的大局。随着集镇功能完善,城市化率不断提高,迁入集镇人口无地葬坟的矛盾日益突出。所以,修建生态公墓是板桥镇发展的需要。
2.3.2  项目提出的重要意义
推进生态墓地建设,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对于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做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解决集镇人口无地葬坟等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对于改革殡葬观念,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尚、移风易俗等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2.4  项目区基本情况
恩施市板桥镇是湖北省省际重要的边贸口子镇,东邻重庆市著名风景旅游区“天坑地缝”,南距恩施州首府88公里,西滨黄连之乡利川市,北达长江奉节港102公里,省际干线鄂渝公路贯穿全境,是连接鄂渝两省的咽喉之地;恩施市板桥镇是旅游景区的黄金大通道(外连:大三峡→白帝城→九寨沟→张家界;内连: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天坑地缝→梭步石林)。
板桥镇盛产驰名中外的——中国板党,因药成市已有几百年历史。镇内电信、移动、联通信息全覆盖,交通便利,集镇功能完善,新区开发在即,聚集能力增强。境内资源丰富、产业特色鲜明、商贸繁荣、民众殷实、风气淳朴、人文环境优良,享有“中国南方草场”、“华中药库”、“鄂西林海”的美誉。它还是恩施大峡谷所在地、“土家女儿会”的发源地、世界上最长暗河地质遗迹公园的孕育地。
板桥镇共辖6个村(居)委会,39个村(居)民小组,23200余人。全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百姓安居乐业。

第三章  项目建设方案

3.1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以园林式、生态化形式建造经营性公墓,利用板桥镇社区居委会鄢家湾(庙坪)的荒山瘠地和部分疏林地建成一处占地面积达35亩的生态公墓。40%的土地作为公共用地,按墓均占地4平方米,年均入葬50座计算,可使用50年。采用深埋深葬等新的丧葬方式后,绿化率达85%以上,真正建成“绿色生态公墓”。

3.2  项目建设内容
3.2.1 修建一条从集镇通往鄢家湾(庙坪)墓地的公路,长1.62㎞,宽4.5M;
3.2.2 墓区内绿化工程;
3.2.3 祭扫通道硬化工程4400㎡;
3.2.4 墓园大门、灵堂及工作生活用房、墓区景观休憩亭等建设工程;
3.2.5 修建停车场、围墙等工程;
3.2.6 水、电等配套工程。

3.3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即:2007年10月—2008年12月。
3.3.1 2007年10月—2008年2月完成项目申报;
3.3.2 2008年3月—2008年4月制订实施方案,进行项目招标,完成土地、山林的划拨工作;
3.3.3 2008年5月—2008年11月完成项目设计的工程建设;
3.3.4  2008年12月组织验收。

第四章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4.1   投资概算  
4.1.1  解决公墓区用水需资金80000元
4.1.1.1 建水池一口200m3×200元/m3=40000元
4.1.1.2  需水管2000m×8元/米=16000元
4.1.1.3 人工工资120人×80.00元/个=16000元
4.1.1.4 其他费用8000元
4.1.2  解决公墓区用电需资金50000元
4.1.2.1 需电杆10根×720.00元/根=7200元
4.1.2.2 需电线1500米×4.5元/米=6800元
4.1.2.3 人工工资150人×80元/个=12000元
4.1.2.4 变压器及室内安装20000元
4.1.2.5 其他费用4000元
4.1.3  新修至公墓区公路1条需资金103800元(主公路长1620米、宽4.5米,坡度9%)
4.1.3.1 土方1000m3×10元/m3=10000元
4.1.3.2 石方1000m3×40/m3=40000元
4.1.3.3 水泥浆砌驳岸344m3×100元/m3=34400元
4.1.3.4 需征地1.2亩×12000元/亩=14400元(土地征用费)
4.1.3.5 征用自留山需补偿5000元
4.1.4  公墓区墓地建设需资金299600元
4.1.4.1 需征地32亩,其征地补偿费122300元
4.1.4.1.1 征用荒地补偿费54800元(27.4×2000元/亩)
4.1.4.1.2 征用责任田补偿费67500元(7.5×9000元/亩)
4.1.4.2  墓区内祭扫通道建设需资金88000元
4.1.4.2.1  修建3米宽的循环人行道长1200米,需资金72000元
3 m×1200m×0.1m= 360 m3×200元/ m3=72000元
4.1.4.2.2  修建2米宽的人行道长400米,需资金16000元
2m×400m×0.1m= 80 m3×200元/ m3=16000元
4.1.4.3  墓地梯型式浆砌992.5m3×90元/m3=89300元
2500个墓位×(1.6m+2.5m)×2×0.3 m×0.3 m =922.5 m3×90元/m3=89300元
4.1.5 灵堂建设需资金252000元
4.1.5.1 门卫室20m2×900元/m2=18000元
4.1.5.2 悼丧厅260m2×900元/m2=234000元
4.1.6 600m2停车场建设需资金62000元
4.1.6.1 平场地600m2×20元/m2=12000元
4.1.6.2 水泥地平600m2×0.3m×200.00元/m3=36000元
4.1.6.3 堡坎浆砌140m3×100.00元/m3=14000元
4.1.7 修建公共厕所1栋需资金50000元。
50㎡×1000元/㎡=50000元
4.1.8 墓区绿化需资金100000元
4.1.9  生活用房150000元
160㎡×900元/㎡=150000元
4.1.10 墓区大门 50000元
4.1.11 墓区围墙高(2 m×长2000 m )200000元
4.1.12 墓区景观休憩亭(2处,每处15㎡)30000元
2×15㎡×1000元/㎡=30000元
4.1.13 办公用品等设施72600元
合计  1500000元

4.2   资金筹措
招商引资150万元。

4.3   资金使用与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在镇财经所建立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实行财政监督,严格资金的审批程序,按项目的进度投资,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利用荒山瘠地和部分疏林地以园林式、生态化形式建造,采用深埋深葬后栽培花草、树木等新的丧葬方式建成经营性生态公墓,墓区绿化率达85%以上,真正建成“绿色生态公墓”。起着保护国土资源、保护和美化生态环境的作用。
因此,该项目无任何污染。

第六章  效益分析

6.1  社会及生态效益分析
6.1.1  板桥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保护国土资源、节约用地资源。美化生态环境,改变目前农村无序的丧葬习俗,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1.2  板桥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程,移风易俗、降低丧葬成本,减轻群众负担;
6.1.3  板桥镇生态公墓建成后,将有利于规范丧事行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发挥辐射、示范和引导作用,面向农村、服务农村、美化社会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完善集镇功能,增强集镇集聚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6.1.4  板桥镇生态公墓建成后,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开发和树立旅游大通道的良好形象。

6.2  经济效益
6.2.1  据统计,我镇现有23200余人,按正常死亡率6‰计算,每年死亡140人左右,年至少50人葬入公墓,每葬1人可收入1万元。项目建成后,每座墓地可卖2000元,每年公墓墓地纯收入约10万元左右(50人×2000元/人=100000元),其他配套服务经营收入8000元/次,每年收入约为40万元左右(50人×8000元/人=400000元), 每年总收入可达50万元(100000元+400000元=500000元),按50%计算管理费用及相关成本,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年(1500000÷500000×50%=6)。墓区内土地约40%作为公共用地,每座坟占地面积4平方米,共可葬坟2500座,总收入可达2500万元。
6.2.2  项目建成后,每座坟节约土地16平方米,共可节约土地60亩,直接经济效益1200万元。
6.2.3  项目建成后,可降低丧葬费用1250万元(每人5000元)。

6.2.4  项目建成后,可节能减排增效,繁荣集镇经济500万元(每人2000元)。

第七章   组织管理

7.1  板桥镇成立生态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民政办、乡建办、财经所、社区居委会、路管站、国土资源所、林业站、供电所、水厂、公安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协调,建设好该项目。
7.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要进行监督,确保工程实施进度和质量达标。
7.3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报帐制,建立财政专户、专帐,由财经所派专人管理,根据工程进度,实施质量及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项,同时搞好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工作。
7.4  该项目工程完工后,组织相关部门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各级各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付清全部工程款项。
7.5  该项目建成后,由镇民政办、乡建办、社区居委会共同成立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后续运转管理工作,发挥好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是一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对板桥镇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省、州、市的要求,符合板桥实际,符合板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恩施市板桥镇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基础条件好,可操作性强,建设工期短,见效快,风险小,其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热切盼望有关部门和有识之士来恩施市板桥镇投资实施。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bqqn
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 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 板桥镇早部署做好汛期汛前准备工
·板桥镇森林防火与林改工作双管齐
·板桥镇中小学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安
·板桥镇育龄妇女受益计划生育“三
· 板桥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
·州教科所专家到板桥中学指导教学
·板桥围绕“三增”自念紧箍咒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蒲元忠到
 办事指南  行政审批  服务三农
    药材       蔬菜
    烟叶       矿产
    旅游       林果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CopyRight© 2007-2009 ESBQ.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板桥镇委员会/ 板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板桥镇鄂渝路1号 邮编:445017 电话传真:0718-8612001/8612168
网站建设:恩施州亿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